種族學的真正用途在於,界定白種人內部的高低等級:《改寫人性的人》

《改寫人性的人》中文版書封。 

 

文|Charles King

譯|謝佩妏

 

  鮑亞士跟當時的所有人類學家一樣,理所當然認為人類本來就分成不同的生物類別。人類學的一個目標,就是命名和理解這些組成人類社會的單位。人體的膚色、體型、大小和髮質,就是人類分類的依據。鮑亞士在克拉克大學的實驗室和在芝加哥博覽會的人體測量展,都是為了收集足夠的資料,讓研究者分類人體的方式能夠真確呈現更深層的生物本質。

 

  「種族」的概念是人類學的核心。幾乎對所有觀察者來說,「人種」(type)和「種族」(race,自一七九○年開始,美國人口普查依據「膚色」而定義來的),實際上都是同義詞。人類社群穿的衣服或唱的歌或許各異,有的會多部合音,有的只會粗聲亂哼,他們或許住在沙漠、平原或沼澤地,房子或許是土坯屋或海邊別墅,但看似混亂無序的行為底下是不可撼動的自然秩序。人分成不同種族,就像動物分成不同種類:短毛或鋼毛、大或小、有角或無角。只要張開眼睛,看看比方某人的嘴唇、頭髮質地、鼻形和膚色,就能確認這個事實。

 

  一個多世紀前,德意志解剖學家約翰.布魯門巴赫(Johann Blumenbach)提出五大分類,後來成為人種描繪的基礎。他在一七七五年出版的《人類自然種類》一書中,根據人所在的地區和明顯異於他人的特徵將人分類。包括他稱為「衣索比亞人」的非洲人、他稱為「美洲人」的美洲和北極原住民、他稱為「蒙古人」的亞洲人、他統稱為「馬來人」的太平洋島嶼人,最後是歐洲國家和流散海外的歐洲人組成的「高加索人」。

 

  前四種分類早已經廣泛使用,最早起碼可追溯到瑞典博物學家和現代生物分類學之父卡爾.林奈(Carl Linnaeus,一七○七-七八),雖然形式略有不同。最後一類則是布魯門巴赫的自創。他的人類分類表根據的是他自己收藏的人類頭骨,一百年後鮑亞士和其他人體測量學家也仍在使用這些資料。其中有個喬治亞少女的遺骨特別吸引他的目光。當時喬治亞是俄羅斯帝國的一邦,位於帝國南邊的高加索山脈上。

 

布魯門巴赫認定的五種人類頭顱。他認為一開始大家都是所謂的高加索人,但被逐出天堂之後有些人就墮落而變醜了。

 

  布魯門巴赫認為她的頭骨線條優美,比例適中,顯得格外美麗,必定是依照上帝的形象所創,就如同最早的人類一樣。他之所以使用「高加索人」這個標籤,一來因為女孩來自高加索,二來因為有些製圖師將聖經中的伊甸園放在高加索山脈附近。上帝最初造了完美的人,這名喬治亞女孩就是明證,後來人類禁不起環境的壓力和生命的無常才產生了缺陷:細緻的頭髮變粗糙,白皙的皮膚變黑,尖挺的鼻子變扁塌。對布魯門巴赫來說,高加索人是人類的最初原型,後來才又分化成不同類型。

 

  布魯門巴赫提出的這套架構歷久不衰。他對人類差異的理解,慢慢滲入幾乎所有學術領域,從自然科學、歷史寫作到藝術都是。地理課本重複了這個論點。醫學期刊視之為理所當然。博物館展覽將它介紹給社會大眾。一八九○年代末,鮑威爾的民族學局改名為美國民族學局,改名的主要理由並非在於界定其掌管的地理範圍,而是確認該局的研究志業在於特定種族,也就是美國的原住民族,亦即布魯門巴赫所謂的「美洲人」。在鮑亞士那個時代,連兒童都會隨口吟唱布魯門巴赫主張的人類分類。「紅褐黃/黑與白,」一首十九世紀末流行的主日學校聖歌如此唱道,「個個都是神珍愛/耶穌愛世界的小孩。」

 

  不過,種族從來就不只是把人按照外表分類而已,長久以來種族概念也讓人聯想到體能、智力、語言、文明程度等差異。每個種族似乎天生就有自己獨有的說話、飲食、跳舞和穿著的方式。一般認為這些特徵是一組的,就像羽毛、飛行模式、獨特的叫聲,以及築巢和遷徙的本能都是小鳥具有的特徵。「既有的外型種類不會改變,當時不會有考古學家或博物學家懷疑這點。這些專業人士也不會否認不同人種長久以來固定不變的道德和智力特徵,」美國最重要的地理和人體生物學教科書《人類的種類》如此宣稱。該書於一八五四年發行,之後又出了很多版本。「人的智力跟身體不可分割,一邊的本質改變,另一邊也會隨之改變。」

 

  當時的知識分子並不會懷疑這些事是否自然而然相互對應,因為歷史顯然已經證明種族有優有劣,例如複雜多變、征服世界的歐洲人,對應於頭腦簡單、愚昧無知的非洲人。美「在白種人之中是常態,主要是因為白人的個別差異相對較大,」捷克裔的阿列斯.賀德利卡(Aleš Hrdlička)在一九○六年下此結論。他是史密森尼學會的第一任體質人類學(人體測量學後來的名稱)的策展人。「這在黃種人中較不明顯,黑人中最不明顯,因為他們的身體個別性也最有限。」當時很少人類學家會反對這種觀點。知名的民族學家及美國科學促進會會長丹尼爾.布林頓(Daniel G. Brinton)多次利用職位之便,在學術團體中斷言「黑人、棕人和紅人在解剖學上跟白人天差地別,就算腦力相等,他們付出同樣的努力也絕對比不上白人。」種族在潛能和表現上的巨大差距被視為理所當然。對科學家來說,真正需要釐清的問題是,人類的等級最初如何而來。關於這點,科學界分成兩個陣營。二十世紀初,這兩個陣營開始針鋒相對。

 

  所謂的人類起源一元論者(monogenist)強調,所有人類都是同一原型的變體。基督教學者援引聖經擁護此一論點,聲稱人類都源自共同的祖先,即伊甸園的亞當和夏娃。更著重實證的作家雖然同意此說,卻是基於不同的理由。他們認為是社會習俗或外在影響,例如生殖模式或環境,創造了名為「種族」的分類。對布魯門巴赫及他那些支持人類起源一元論的追隨者來說,現代種族分類不過證明了人類被逐出天堂之後墮落到何種程度。

 

布魯門巴赫認為「超美、就是人類原型」的無名喬治亞女子頭顱。她是一名年輕女子,在俄土戰爭(1787-1792)中被俘,死於獄中。1793 年,她被解剖的頭骨被送到布盧門巴赫手上。

 

  即使是歐洲白人,看他們的城市如此骯髒、身體如此多病就知道他們是更遙遠、更純淨的古早人類的次級版。「假設同一屬的不同種或同一種的不同類或許擁有不同的能力,這樣並不違反經驗,」湯瑪斯.傑佛遜在《維吉尼亞州註釋》(一七八五)中寫道。「一個熱愛自然史並用哲學眼光來看待所有物種等級的人,難道會無法接受把人類的類別維持得跟自然最初的創造一樣清楚分明?」傑佛遜認為人類是一個整體,但有它自己自然的「分門別類」,其特徵就跟純種馬和耕馬一樣清楚分明。

 

  相反的,人類起源多元論者(polygenist)者認為現代種族要不來自不同的祖先,要不就是上天的不同作為造成的結果。這個論點當然跟聖經故事相抵觸,但很多博物學家認為不同種族之間的文明差距和外表差異只能夠如此解釋。啟蒙時代期間,人類起源多元論得到一群大人物的支持,從林奈、伏爾泰到大衛.休姆都是。到了十九世紀,人類多元論背後有著人體測量學方法撐腰,這個方法正是鮑亞士在克拉克大學沿用的同一種。業餘研究者出版了不同種族具備巨大天生差異的研究,例如費城醫師薩謬爾.莫頓(Samuel Morton)和阿拉巴馬醫師喬西亞.諾特(Josiah Nott),還有動物學家路易士.阿格西(普特曼在哈佛的老師),並吸引到許多讀者。科學本身似乎解釋了為什麼一旦這樣的種族秩序被逾越,人自然就會產生反感。「看到他們的黑臉、厚唇和咧嘴笑時露出的牙齒,還有頭上的毛、彎曲的膝蓋、修長的手、大而彎曲的指甲,尤其是蒼白的手掌,」第一次在費城看到黑人時阿格西寫信給母親,「為了警告他們不要靠近,我只好一直盯著他們的臉。」

 

  然而,鮑亞士出生時,人類起源一元論似乎贏得了論戰,至少在科學界。一八五九年,達爾文的《物種源始》呈現了生物的外表差異可能來自隨機的小改變。所有的生命形式都透過與前一種形式產生差異的過程而相互連結。不同物種是長時間自然淘汰的結果。達爾文在《人類的由來》將焦點從雀鳥轉向人類時,直直瞄準了「種族」這個概念本身。他說甚至沒人能對究竟有多少種族取得共識,巧妙地取笑了其他學者:

 

  比起其他動物,人類受到更徹底的研究,但這些優秀的裁判之間卻可能出現極大分歧,不知究竟要把人分成一個種族、兩個種族(維雷)、三個(賈昆諾)、四個(康德)、五個(布魯門巴赫)、六個(布馮)、七個(杭特)、八個(阿格西)、十一個(皮克林)、十五個(波里.文特森)、十六個(德穆蘭)、二十二個(莫頓)、六十個(克勞福)還是伯克說的六十三個。

 

  結論一清二楚。「那些接受演化原則……的博物學家(這包括了大多數的年輕世代)不會懷疑人類種族都源自同一個原始血緣──而且年輕一代絕大多數也都認同。」達爾文相信人類有的落後、有的進步,但那主要是環境和習慣造成的結果,而非演化的不同路徑造成的天生生物差異。

 

  但即使在達爾文之後,人類起源多元論也從未真正從科學研究或公共論述中消失,後來甚至還重振旗鼓。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後,老南方並沒有解體,反而它的許多核心特質轉移到全國層級的政策。南部聯盟的前將軍和官員獲得特赦之後,很多都回到國會或到聯邦政府任職。重建期正式結束後,這些領袖展開新一波以種族為取向的立法。從一八九○年代開始的強制種族隔離、禁止種族通婚、投票限制和其他政策,打造出一個以種族為基礎的政治和社會關係體系。這種強制種族隔離制度後來稱為吉姆.克勞法(Jim Crow)。

 

  同樣的,美國法院也發展出涵蓋甚廣的判例法體系,把證人分成清楚合法的類別。律師藉由歷史學家、民族學家和其他專家的專業,鞏固國家用來將人分類的基礎架構的科學正當性。一八七八年,法院首開先例判定中國人不是白人。類似的決議在一八八九年判定夏威夷人非白人,緬甸人和日本人則是在一八九四年,美洲原住民在一九○○年,菲律賓人在一九一六年,韓國人在一九二一年。此外,法官分別在一八九七、一九○九和一九一○年判定墨西哥人、亞美尼亞人、「亞州的印度人」和敘利亞人是生物學上的「高加索人」。這些判例引發的後果既立即又實際。一個人因此只能在種族限定區買地產,只能在種族限定醫院生產,只能讓小孩讀種族限定學校,或只能埋在種族限定的墓園裡。吉姆.克勞法和種族判例並非奴隸時代的延續,而是根據種族科學的最新發現而建立的全新、全國性的、據說也合乎自然的新制度。

 

  全世界的情況也很類似。一八七○年代晚期,歐洲殖民強權爭搶非洲,歐洲人開始對原住民族和管理(或剝削)他們的方法感興趣。從比屬剛果的橡膠園到南非的金礦場,一種有效的新奴役制度在非洲大陸擴散開來。與其說種族的概念使歐洲帝國主義者和美國立法者制訂了種族相關政策,不如說歐洲人──無論是非洲的殖民者或重建時期過後變得大膽的美國白人──需要得到掌權的正當理由。各方種族理論家都迫不及待要獻上自己的理論。

 

  種族成為政治權力的依據,也為種族的科學研究注入能量。很多人將種族理論發揚光大,世界各地對種族理論走火入魔的科學家也互相拜讀對方的著作。諾特(Nott)讀了法國理論家亞瑟.德.戈比諾(Arthur de Gobineau)的《人種不平等論》,後者在這本千頁論著中提出現代白人源自古代「亞利安人」的理論,並譴責他們跟低等種族結合而日漸衰敗。戈比諾讀了莫頓,後者研究過埃及木乃伊後堅信金字塔的建造者一定是歐洲白人。所有人都讀過阿格西,他擔任哈佛比較動物學博物館長直到一八七三年逝世,在法律辯論、立法和公共政策上都扮演重要角色(從奴隸制的合乎自然到禁止種族通婚都有)。由諾特等人共同編輯的《人類的種類》這本廣泛被使用的教科書,說明了以種族為根基的科學的實際用途:

 

  因為以下原因,民族學應該成為研究美國文化的顯學,在我國,布魯門巴赫區分的五大種族有三種被放在一起決定他們的命運該何去何從。此外,來到加州的中國移民和可能從海外輸入的苦力,或許會讓我們跟第四種有一樣親密的接觸。我們跟這些種族的關係和管理他們的方式,顯然很大程度必須視他們固有的種族特徵而定……對美國政治家和慈善家以及博物學家來說,這變成他們極度關注的一項研究。

 

  種族學這個領域雖然有一幫傑出的作家、思想家和演說家,但論重要性,誰都比不上麥迪遜.格蘭特(Madison Grant)。他有種特殊才能,知道如何把人類頭顱相關的晦澀資料,轉譯成美國人該如何生活的實用建議。事實證明,他比誰都更能掌握他的祖國優於其他國家的一個事實。決定誰屬於布魯門巴赫的哪一個分類其實很簡單,因為只需看一眼膚色或摸一束頭髮就知道,種族學的真正用途在於,界定白種人內部的高低等級。

 

(本文為《改寫人性的人:二十世紀,一群人類學家如何重新發明種族和性別》部分書摘)

 

 

書籍資訊

書名:《改寫人性的人:二十世紀,一群人類學家如何重新發明種族和性別》 Gods of the Upper Air: How a Circle of Renegade Anthropologists Reinvented Race, Sex and Gender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作者:Charles King

出版:左岸文化

日期: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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