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卡珊卓:尼爾‧蓋曼《觸發警告》

 

《觸發警告》中文版書封。

 

文|尼爾‧蓋曼

譯|黃鴻硯

 

  凌晨五點鐘,頭戴「警網雙雄」造型假髮(附鬢角)的街痞和我人在阿姆斯特丹某運河旁。當晚原本有十個人扮裝,包括新郎羅伯。我最後看到他時,他被銬在紅燈區內的某張床上,刮鬍膏蓋滿他的下半身,而他未來的小舅子爆出一連串咯咯笑聲,拍了拍旁邊那個手持剃刀抵著新郎下半身的妓女。就在這時,我和街痞互看一眼,他說:「裝傻到底?」我點點頭,因為當新娘問起最後單身週末的狀況時,有些部分我們寧可不知情,於是我們溜出去喝杯飲料,拋下另外八個頭戴「警網雙雄」造型假髮的男人(其中一個幾近全裸,被毛茸茸的粉紅色手銬銬在床上,似乎開始覺得這趟冒險根本不好玩),離開那個散發消毒水與便宜焚香味的房間。我們在運河旁坐下,邊喝罐裝丹麥拉格啤酒邊聊往事。

 

  街痞的本名是傑若米‧波特,現在大家都叫他傑若米,不過十一歲時人稱街痞。他和準新郎羅伯‧康寧漢還有我原本是學校同學,後來幾乎可說是失聯了,不過接著又依循最近常見的方式重新搭上線,就是重逢網和臉書那類的。這是我十九歲後第一次和街痞碰面。「警網雙雄」假髮是街痞出的點子,戴上假髮的我和他活像是扮演電視電影中的兄弟。他較矮較結實,我較高。離開學校後,我絕大部分的收入都是靠當模特兒賺來的,所以應該要補一句「較俊俏」。不過任何戴「警網雙雄」假髮外加鬢角的人都不可能帥到哪裡去。

 

  假髮還讓我頭皮發癢。

 

  我們坐在運河旁,拉格啤酒喝完後我們還是繼續談天,看日出。

 

  上次見到街痞是十九歲那年,他滿懷雄心壯志,剛進皇家空軍軍校。他想駕駛飛機,並利用職務之便走私毒品,發大財的同時還能報國。和我們同校的期間,他腦中總是冒出類似的瘋狂想法,計畫通常以失敗告終,有時候還會把我們其他人拖下水。

 

 十二年後的今天,他成了雙層玻璃窗製造商的高階主管。軍校生的生活只過了六個月就提早落幕,因為的膝蓋出了某種問題,詳情他沒說。離婚後,他搬到較小但感覺跟自己匹配的房子去,只有一隻黃金獵犬為伴。

 

  他和雙層玻璃製造商的女性員工有肉體關係,不過不認為她會和男友分手,投入他的懷抱。他似乎覺得這樣比較好過。「當然了,我離婚後偶爾會在一早醒來就開始哭。嗯,離婚的男人就是這樣。」他一度這麼說。我無法想像他哭的模樣,況且他說話時掛著大大的招牌微笑。

 

  我向他報告自己的近況:還在當模特兒,另外還去朋友的骨董店工作,好讓自己忙一點,作畫的時間逐漸增加。我很幸運,畫賣得掉。我每年都會在切爾西的利特爾藝廊舉辦小型展覽,起先只有熟人捧場──攝影師、前女友之類的,最近真的有人在收藏我的畫了。接著我們聊起似乎只有街痞記得的那段歲月,他、羅伯和我同進同出,交情牢不可摧、神聖不可侵的那段時光。青少年時代的失戀,卡洛琳‧敏頓(現在名叫卡洛琳‧金恩,嫁給了一位牧師),我們第一次厚著臉皮去看十八禁電影(不過後來沒人記得電影在演什麼)。

 

  接著街痞說:「我之前跟卡珊卓聯聯絡上了。」

  「卡珊卓?」

  「你以前的女友,卡珊卓。記得嗎?」

  「……不記得。」

  「賴蓋特人。你在所有書上都寫了她的名字。」我看起來八成遲緩或昏昏欲睡或醉到了極點,所以他才說:「你某次放假去滑雪時認識了她。喔,老天啊,她是你的第一個打炮對象耶。卡珊卓。」

  「喔,」我想起來了,想起了一切。「卡珊卓。」

 

  我真的想起來了。

  「是啊。」街痞說:「她在臉書上留了一段話給我,說她在東倫敦經營一個社區劇場。你應該要跟她聊聊。」

  「我認為……嗯,我的意思是說,從字裡行間來看,她也許對你還有點意思。她要我向你問好。」

  我開始心想,不知道他喝得多醉?我又喝得多醉?我盯著晨曦中的運河,先是說了點什麼(我已忘記內容),接著問街痞記不記得我們的旅館在哪,我已經忘了,他說他也忘了,羅伯知道詳細的旅館資訊,所以我們真的該去找他,助他脫離曼妙妓女、手銬、刮鬍工具。接著我們又發覺:要先查明早先我們拋下他的地方該怎麼去,之後的事情才會比較好辦。我開始尋找線索,結果從後口袋中摸出附地址的旅館名片,於是我們準備直接回旅館。離開運河、為整個古怪夜晚畫下句點前,我所做的最後一件事是摘下令人發癢的「警網雙雄」假髮,扔進運河。

  它浮了起來。

 

  街痞說:「呃,那個,租那玩意而是要付保證金的。你不想戴大可給我拿。」接著他又說:「你應該要傳個訊息給卡珊卓。」

  我搖搖頭,心想:他在網路上的談話對象到底是誰?他把誰誤當成她?我知道那個人絕對不是卡珊卓。

  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卡珊卓是我瞎掰出來的人。

 

***

 

  那時我十五歲,快滿十六歲了。性格彆扭,且才剛經歷青春期的快速成長,突然變得比我大多數朋友都還要高,非常在意他人對我身高的看法。我媽開了一家小小的騎馬場,親自在那裡打點一切,我也會在那裡幫忙,結果被(幹練、健壯、聰穎的)女孩子們嚇壞了。我在家會寫些爛詩,畫些水彩畫,大多以原野上的小馬為主題。我在學校(男校)就打板球,打得很不賴,演演戲,和哥兒們鬼混聽黑膠(那時CD剛問世,但CD播放器昂貴又少見。我們都從爸媽或兄弟姊妹那裡接收了黑膠唱盤和音響)。不聊音樂或運動時,我們就聊女孩。

 

  街痞年紀比我還大,羅伯也是。他們喜歡我跟他們一起混,但同時也愛嗆我。他們把我當小孩看待,但我不是小孩。當時他們都和女孩子發生過關係了。事實上,這話說得還不夠精準,應該說他們都和同一個女孩子,也就是卡洛琳‧敏頓發生過關係。她是出了名的來者不拒,只要是有機車的男孩子,她都樂意奉陪個一次。

 

  我沒有機車。年紀還不到,我媽也負擔不起。(我爸在我還小的時候就過世了,死因是過量施用麻醉藥。只是腳趾感染去動個小手術,就碰上這樣的醫療疏失。到現在我仍不太願意上醫院。)我曾經在派對上撞見卡洛琳,被她的行為舉止嚇壞了,就算我有機車也不想把第一次獻給她。

 

  街痞和羅伯當時也有女朋友。街痞的女友比他還高,胸部超大,對足球很感興趣,因此街痞也得假裝對足球(尤其是水晶宮足球俱樂部)感興趣,羅伯的女友則認為他應該跟自己培養共通的嗜好,他於是不再聽我們都很喜歡的八〇年代中期流行電音,改聽我們出生前就開始活動的嬉皮團,這很糟;不過他也開始搜刮女友父親的舊電視節目錄影,這就很棒了。

 

  我沒有女朋友。

 

  就連我媽都開始說閒話了。

  一定有個典故,那名字、那想法一定是從某處借來的,但我已經不記得了。我只記得自己在習作簿上寫下「卡珊卓」三個字,然後絕口不提,克制到了極點。

 

  「卡珊卓是誰?」街痞在我們搭公車上學途中問。

  「誰也不是。」我說。

  「一定是你的誰,你在數學習作上寫了她的名字。」

  「只是我在假日滑雪時認識的一個女孩子。」一個月前,我媽、我、我阿姨和表弟妹一起到奧地利滑雪。

  「我們有機會跟她見個面嗎?」

  「她是賴蓋特人。應該有機會吧,總是碰得到。」

  「嗯,希望囉。那你喜歡她嗎?」

 

  我停頓了幾秒(希望時間拿捏得正確),然後說:「她真的很會接吻。」街痞大笑,羅伯想知道我指的是不是法式接吻,就是舌頭什麼的全用上那種。我說:「你覺得呢?」那天結束前,他們就相信有這麼一號人物存在了。

 

  我媽得知我有交往對象,非常開心。她問問題(例如卡珊卓爸媽是做什麼的),我就聳聳肩忽略。

 

  我和卡珊卓「約會」過三次。約會那天,我會跳上前往倫敦的火車,然後去看場電影。這行程本身自有刺激之處。

  第一次約會結束後,我帶著更多關於接吻和胸部觸感的故事回來。

  第二次約會(實際上我一個人去萊斯特廣場看了《摩登保姆》)結束後,我告訴我媽我們只在她所謂的「影戲院」內牽牽小手,隨後不情不願地告訴羅伯和街痞(兩人發誓會保密,結果還是把消息洩漏給好幾個朋友,他們在往後一個星期內陸陸續續跑來向我確認真偽),那就是我失去童貞的日子,地點在卡珊卓姑姑位於倫敦的公寓內。她姑姑外出不在,而她有鑰匙。我準備了三枚裝保險套(作為證據),裡頭少了一枚,已被我扔掉,還有四張黑白照片,是我第一次去倫敦時在維多利亞車站的快照亭內找到的。照片中的女孩年紀跟我相近,留著一頭長直髮(我不確定是什麼顏色,深金色?紅色?淺棕色?),面貌和善,長著雀斑,並不難看。我隨身攜帶照片。在美術課上,我曾以最喜歡的第三張照片為範本,畫了一張素描畫。這張照片中的她微微向一旁轉頭,彷彿在回應鏡頭外、小布幕後方的友人呼喚。她甜美又迷人,若有機會,我會希望她成為我的女友。

 

  我把那張畫貼在房間牆上,躺在床上就能看見的位置。

  第三次約會(我看了《威探闖通關》)後,我到學校宣布了壞消息:卡珊卓和她的家人即將搬到加拿大(我自認比美國有說服力),因為她爸爸工作的緣故。我將會有很長一段時間見不到她。我們並沒有正式分手,但我們都是很實際的人:當年講越洋電話對青少年來說實在太昂貴了,我們的關係已走到盡頭。

 

  我很難過,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大家都說想會會她,也許她會回來過聖誕節?不過我有把握,聖誕節來臨前,大家就會把她忘得一乾二淨了。

  我沒說錯。聖誕節來臨時,我已開始和妮基‧布雷文交往。卡珊卓與我人生有所交集的證據就只剩下我習作簿內的幾個名字,還有我房間牆上的素描畫,畫的底部寫著:卡珊卓,一九八五年二月十九日。

  我媽後來賣掉那個騎馬場,素描畫在我們搬家過程中遺失了。那時我在就讀藝術大學,認為自己過去的鉛筆畫叫人窘迫──就跟我曾幻想自己有個女朋友一樣糗,所以畫不見了也不在意。

  二十年來,卡珊卓從來不曾出現在我腦海中。

 

***

 

  我媽把騎馬場、連棟屋、草地賣給一家房地產開發商,我們以前住的地方就是他們蓋的。做為交換條件,他們給了我媽一棟賽頓巷巷底的獨棟屋。我至少每兩個星期會去拜訪她一次,總是挑星期五晚上過去,星期日早上離開,就跟大廳內的老爺鐘一樣規律。

 

  我媽擔心我生活過得不快樂,開始向我提起她形形色色的朋友,以及他們適婚的女兒。而這趟旅途中,我們進行了一段非常尷尬的對話。她先是問介不介意她把我介紹給她教堂的風琴手,年紀跟我差不多,是個好男人。

 

  「媽,我不是同志。」

  「同性戀沒什麼不對,親愛的。世界上有各色各樣的人都是同性戀,他們甚至會結婚。嗯,不具有嚴格效力,但也沒什麼差別。」

  「就算你這麼說,我還是異性戀啊。」

  「我只是剛好想到,你還沒結婚、畫圖又當模特兒。」

  「媽咪,我交過女朋友,妳見過其中幾個。」

  「但是都不長久,親愛的。我後來想,也許你有些話會想跟我說。」

  「我不是同性戀,媽。如果我是,我一定會跟你說。」接著我說:「我讀藝術大學的時候在派對上親過提姆‧卡特,不過我們當時醉了,也沒做出更進一步的舉動。」

  她噘起嘴。「那樣就很超過了,年輕人。」接著她轉換了話題,彷彿想擺脫口中的不快味覺:「你絕對想不到我上星期在特易購超市巧遇誰。」

  「確實想不到,妳巧遇誰?」

  「你的前女友。應該說,你的初戀女友。」

  「妮基‧布雷文?等等,她結婚了對吧?妮基‧伍布里?」

  「再上一個,親愛的,是卡珊卓。我排隊排在她後面。原本應該是在她前面,但我忘了買沾漿果的奶油,就回去拿。回來時就排在她後面,我就覺得她的臉很眼熟。起先我以為她是喬尼‧西蒙的小女兒,就是有語言障礙那個。我們以前都說人家口吃,但現在不能那樣說了。不過後來我靈光一閃,知道自己為什麼覺得眼熟了。那張臉在你床鋪上方掛了五年。我說:『妳是卡珊卓對吧?』她回:『我是。』我又說:『妳聽了一定會笑,不過我還是要說:我是史都華‧因尼斯的媽媽。』結果她眼神一亮。嗯,我把採買的東西收進購物袋時,她就在我旁邊晃,說她已經用書臉跟你的老朋友傑若米‧波特聯絡上了,他們聊了不少你的事──」

 

  「妳是說臉書嗎?她在臉書上跟街痞聊天?」

  「對,親愛的。」

  我喝了一口茶,納悶跟我媽聊天的人到底是誰。我說:「你很確定她就是我房間那張畫中的卡珊卓?」
「喔,是啊,親愛的。她聊到你帶她去萊斯特廣場的過程,還說她不得不搬去加拿大時非常難過。她們搬到溫哥華去了。我問她有沒有巧遇過我的表妹萊絲莉,萊絲莉戰後就搬過去了,但她說她應該沒見過,原來那地方還挺大的呢。我提起你幫她畫的素描,而她似乎對你的現況相當清楚。我說你這星期有畫展開幕時,她興奮極了。」

  「妳告訴她了?」

  「是啊,親愛的。我想她應該會感興趣。」接著我母親話鋒一轉,態度幾乎可說是熱切的:「她好美啊,親愛的。我記得她應該是在社區劇場工作。」然後她的話題又跳到唐寧醫生退休一事。他從我出生前就是我們的家庭醫師了,也是那間醫院唯一的非印度裔醫生,我媽對這情況又發表了一些看法。

 

  那天晚上,我躺在我媽家那間小房間的床上,反覆回想我跟我媽的對話。我已經沒在用臉書了,本來考慮重新開個帳號看看街痞加了哪些朋友,確認冒牌卡珊卓是否在行列之中,不過我寧可永遠不再碰面的人太多了,乾脆作罷。我深信這一切一定有簡單明瞭的解釋,就這麼睡了。

 

 

 (本文為《觸發警告》部分書摘)

 

書籍資訊

書名:《觸發警告Trigger Warning: Short Fictions and Disturbances

作者:作者: 尼爾‧蓋曼(Neil Gaiman)

出版:獨步文化

作者: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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