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想的代價:給打算離職創業的你

 

無論是哪一種選擇,都是少數人賺大錢而多數人平凡度日。

 

  朋友在台北近郊風景秀麗之處開了餐廳,很適合三五好友一起去那邊吃飯遛小孩。有一個假日,我們幾位好朋友相約,攜家帶眷一起去那裡吃飯聊天。結果吃飯的是我們,只見那位朋友指揮服務人員忙進忙出,幾乎沒有時間坐下來講上幾句話。過了沒多久,隔壁桌有一位老先生,大概也注意到了他的忙碌,笑著對他說:「有夢最美,築夢很累。」

 

  另外一個故事的主角則是我過去的一位同事,他有很好的美術天分,在離職後的幾年內又換了兩份工作,最後他拿了一筆錢出來,開了一家小咖啡店。憑藉著他的藝術才能,我覺得店裡的裝潢擺設很有味道。前一陣子我正好因為公務的緣故去那附近,於是就繞過去買杯咖啡、順便和他聊聊近況。聊著聊著我好奇了起來,到底開一家咖啡店的收入好不好?他的個人經驗是:「有時候忙一點、有時候閒一點,一整月下來總還賺了一點小錢。不過如果真的要討論錢的問題,以前在公司裡當主管的薪水還是多一些。想一想,就當作少掉的錢換來的是比較自由自在的生活囉!」

 

  有一陣子我很常造訪日本東京,發現東京有很多規模不大的店家,賣的是拉麵、中華料理、傳統和食、燒烤等等,一整家店大概也只坐得下五六位客人,這樣的店家絕大部分都是老闆的家庭成員自己打理、走物美價廉的路線、賺到的錢足夠養活老闆一家子人(記得很多年前有一部很紅的電視劇叫作《搶救貧窮大作戰》,專門幫助那些活不下來的小店),但想賺大錢大概也不容易。

 

  在我小的時候,印象中台灣也差不多就是這樣開家小店就不錯的社會。隨著經濟起飛、高等教育的推廣,曾幾何時,念普通高中、普通大學、在公司裡當個上班族(尤其如果可以找到一飛沖天的產業或公司)變成顯學。然後又過了沒幾年,經濟發展開始趨緩、大學生供過於求,當個朝九晚六的上班族變成一件一點也不讓人振奮的事情。工時很長、壓力很大、薪水微薄、升遷遙遙無期,所以有很多年輕朋友都夢想著自己去開餐廳、咖啡廳、漫畫書店...認為這才是真正的人生;但另一方面,卻也有一些人說,這種只想開小店不想做大事的心態,是台灣無法進步的主要原因。

 

台灣才不會因為大家想開咖啡店而崩潰呢!

 

  這樣的論戰沒有任何意義。想要當上班族當到出人頭地、不斷地在組織裡向上爬,往往需要好的績效表現、很好的運氣、加上優異的人際能力(最後一點常常和拍老闆馬屁畫上等號),但職場上其實存在著更多「沒打算付出那麼多努力也不期望自己可以變成公司決策階層」的廣大上班族。同樣地,那些離開朝九晚六生活的人,無論是開店或是擺地攤,賺大錢的人畢竟只是少數,大多數人還是只能賺到差不多可以過日子的辛苦錢。真的有什麼不一樣嗎?兩種選擇都是不偷不搶的正當工作、需要的能力不太一樣、成功的定義和關鍵要素也不一樣。其他的,並沒有高下之分。

 

  況且無論是哪一種選擇,都是少數人賺大錢而多數人平凡度日。這本來就是社會的正常現象,如果有人認為「非得要在大公司裡遵守那些做人比做事重要的遊戲規則才叫作有志氣」,我覺得,那只不過是一種自以為優越的錯覺罷了。

 

  但你還是必須要理解,去開餐廳、咖啡店、漫畫書店、茶飲店、擺地攤...無論你的夢想是什麼,這都不會是沒有代價的事情。

 

  最大的代價是錢?也許,雖然我總相信,錢可以解決的都是小事。

 

  我常開玩笑說HR是組織的動物,畢竟這個工作只有規模稍大的公司才有,所以我自己不曾為了創業而離職過。但是我投資過別人的夢想,把錢燒完後朋友之間還差點反目成仇,想想實在不太值得。只有我這樣嗎?錯了。台灣有無數一起創業的夫妻,成功了以後夫妻離異、或是事業失敗後以離婚收場。夫妻尚且如此,我也親眼看過很多朋友合夥做生意,後來為了錢的問題拆夥、吵架、走上法院互告。

 

  不和別人合夥,自己獨資就容易了嗎?當你的事業不能馬上賺錢,而你又好不容易學到了一些經驗,難道要平白放棄?這時如果要去向銀行借錢,抵押品或保證人又在哪裡?

 

  不賺錢的事業很讓人沮喪,那賺錢的事業又如何?在這篇文章一開始提到的開餐廳的朋友,前一陣子決定把餐廳收起來。為了維持餐廳的運作,他投入的時間和心力,其實遠超過當一個上班族,當初為了比較好的生活品質而選擇的路,結果同樣讓他變得越來越不自由。於是他只好再次做出「為了家庭生活而放棄賺大錢」的決定。

 

  好吧,談錢有一點傷感情。那麼我們來想想,你是不是真的擅長做這件事情?

 

 

喜歡做的事情難道就擅長? 

 

無論你打算要開店或做什麼,你有沒有先理性客觀甚至對自己殘忍一點地先評估看看,你勝出的關鍵在哪裡?

 

  身為人力資源主管,我常常被問到和職涯有關的問題。不管你是要去找工作、換工作、爭取升遷,每一個人所面臨的挑戰都是一樣的:這麼多競爭者,為什麼是你?這需要客觀理性地分析,偏偏大多數人忽略了這一點。舉個簡單的例子,我遇過最多的問題是三十多歲了打算轉職到HR的領域裡來,因為「我很喜歡和人相處」,可是你知道嗎?絕大多數做HR的我們也都喜歡和人相處,而且還是科班出身外加身經百戰,你光憑著一股熱情,是要怎麼和其他的應徵者競爭?

 

  回來看開餐廳或咖啡廳也一樣啊,從我上班的地點走路不到三分鐘的距離裡面,就開了兩家星巴克外加超過八家咖啡店(還不算兼著賣咖啡的便利商店),從一杯55元到一杯145元任君選擇,請問消費者為什麼要走進你的咖啡店裡買咖啡?無論你打算要開店或做什麼,你有沒有先理性客觀甚至對自己殘忍一點地先評估看看,你勝出的關鍵在哪裡?

 

  北台灣很有名的一家賣平行輸入相機的店主打的是美女店員、無獨有偶地,中和市一家修理iPhone的知名店家也主打美女店員。相機銷售向來仰賴非常複雜的規格比較、修理智慧型手機更是一門高深的技術。但就連這麼技術導向的店家都必須拿出其他賣點才能生存,你要不要再想想看,你開的店和其他人不一樣的地方在哪裡?

 

  最後,這可能是一條不歸路。我看過一些人的履歷表,離開了職場一段時間去創業,然後又決定回到職場。回到職場不至於做不到,但也未必那麼容易。

 

 

你的創業經驗對重返職場有用嗎? 

 

  還是回到找工作的問題上,只要你不是社會新鮮人,想要求職就一定會被問到的問題是:「你過去這段時間做了些什麼?」因為大部分的HR或是用人單位主管會從這個問題去評估,他們如果錄用了你,會得到些什麼?會發生些什麼?所以假設你過去兩三年的時間是去開了個咖啡店,我現在在替公司找一個行銷企畫主任,你這段時間的經歷對這份工作有什麼幫助?

 

  當然有幫助,我相信開店當老闆的人需要自律、問題分析與解決的能力、成本控制的能力、宣傳行銷的能力;但我同樣會猶豫,你之所以離開職場去開店,是不是因為和同事處不來、是不是經常看不慣老闆的豬頭行徑、是不是不能接受上下班打卡的生活?這就是我說的,當你離開職場一段時間,面試你的人會評估,就算他們打算和你合作,你會不會其實已經不適應職場、會不會一兩年以後又重燃創業的夢想?我知道HR或用人單位主管這樣想對你並不見得公平,問題是他們會在心裡這樣想而不會說出口,結果你連辯解的機會都沒有。尤其是如果公司還有其他應徵者可以選擇的時候。

 

  如果你在離職之前有很好的名聲和績效、或者你擁有值錢的技能和人脈,那麼公司看重你有的優勢而忽略你有一段時間去做了原本的工作毫不相干的事情,是全然可以理解的事情;但如果你原本就屬於不上不下的上班族、或者你所從事的是個並不缺乏人才的職務,一旦你離開職場去做自己的小生意(我刻意不用:「創業」二字,因為有可能你是離開原本的公司去開設一個自己的小公司,做的還是你原本擅長的事情,比方說企管顧問、IT管理、手機app開發...那你回到職場的阻力當然就很小),你就有很大的機率變成過了河的兵或卒,再難回來當個上班族。

 

  所以,追求夢想很好,但夢想是有價的。如果你真的想清楚了,覺得離職去經營自己的小生意是正確的選擇,只要你努力,當然就會成功。但如果你只是不想當一個上班族了,覺得每天看老闆的臉色很辛苦,那麼你很有可能會發現,看客人的臉色其實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慘事,更糟的是,你還有可能從此失去跳槽的可能性…

 

  想想吧!

 

 

圖片credit:Thomas Hawk@flickrpieter musterd@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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