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還在看嗎?為何Netflix原創電影得到的評價特別低

在急於提供消費者更多「選擇」的過程中,串流媒體卻也貶低了創意價值,造就出大量平庸無奇的電影,觀眾看完後也隨之淡忘。

 

  Netflix認為他們之所以迅速發展為媒體巨獸,顛覆了整個電影產業,只是單純的供需問題:觀眾想要,他們就去做。2018年,Netflix原創電影主管史考特‧斯圖伯(Scott Stuber)對《紐約時報》說:「在一個消費者選擇能決定一切的世界裡——如何購物,如何訂購食品,如何娛樂——我們正嘗試打造一個讓消費者擁有選擇性的影劇觀賞平台。我們也認為關鍵在於如果你沒有管道或時間進電影院,你仍然能看電影而無須漫長等待。」

 

  為了回應這樣的訴求,Netflix把製作規模提升到自好萊塢黃金時代以來的最高層級。Netflix每年發行70多部新電影,不但讓傳統電影公司的發行量相形見絀(彷彿以往的獨立電影公司),還促使HBO Max和Disney+等競爭對手擴展自家原創內容,並在網路推出母公司的最新電影應對(有些甚至在院線上映的同一周上線),只為了繼續留在戰局之中(Covid-19疫情也與此有關)。

 

  在這場串流媒體戰爭中,觀眾能選擇的電影比能看的還多。然而,諷刺的是,在急於提供消費者更多「選擇」的過程中,串流媒體卻也貶低了創意價值,造就出大量平庸無奇的電影,觀眾看完後也隨之淡忘。

 

  從很多方面來看,串流媒體正在重建好萊塢從1920年代持續到1950年代的垂直整合(也就是俗稱的一條龍)體系。當時,派拉蒙或華納兄弟等大型電影公司不僅擁有眾多攝影棚,還擁有放映自家電影的連鎖電影院,使其完全控制了電影創作的每一個部份——從電影製作、發行再到放映。好萊塢能成為「夢工廠」有其原因;每位編劇、演員和場佈在同一個屋簷下工作,就像是一手包辦原料、製作、加工、組裝與銷售的工廠生產線。

 

  1948年,美國最高法院做出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派拉蒙裁決」,讓這個精心設計的制度逐漸瓦解。美國司法部對派拉蒙電影公司訴訟案持續長達十年,正如電影學教授利亞‧雅各斯(Lea Jacobs)指出,獨立電影公司與地方審查機構強烈譴責大型電影公司的做法,以及新成立的的聯邦反壟斷部門,最終導致當代法律界所稱的「美國政府執行反壟斷60年歷史的偉大勝利」。法院命令派拉蒙、米高梅、雷電華電影(RKO)、二十世紀福斯與華納兄弟——當時被稱作五大電影公司——放棄自家連鎖電影院,並禁止繼續收購其他電影院,以及不得在未經法院許可之下發行新電影。隨著木槌敲下,好萊塢的一條龍生產線就此打散。

 

  近年,各個企業集團一直想重新複製並微調這個策略。幾十年來,媒體公司不斷在自相殘殺:康卡斯特(Comcast)收購了環球影業;AT&T收購了華納兄弟;迪士尼則吞併了福斯。儘管已經無法阻止媒體巨頭繼續收購電影院——美國司法部於2019年廢除了派拉蒙禁令,而大多數公司也沒有列在當初最高法院的裁決之中——但迄今為止媒體巨頭對收購電影院的興致不高。相反地,他們運用串流媒體平台來發行與上映電影,而這個管道也在疫情高峰期間證明了它的無窮潛力。電影公司因為電影院被迫關閉而延後了院線上映,並開始在數百萬戶家庭的客廳裡首映新版的《花木蘭》、《神力女超人1984》與《哥吉拉大戰金剛》。

 

  隨著「現代家庭電影院」的出現,電影製作的數量也相應增加。在好萊塢的黃金時期,米高梅等大型電影公司每年大約製作50部電影,Netflix現在已經趕上並超越了過去,其他電影公司也緊隨其後。據《華爾街日報》報導,2016年至2020年初,Netflix製作了133部電影位居最多產量的榜首,索尼則以111部緊追,再來才是環球影業。這樣的做法在美國之外也掀起一波浪潮,如BBC這類公共媒體機構逐漸將資源集中在串流媒體服務來維持競爭力。娛樂評論家丹尼斯‧布魯(Dennis Broe)認為,這種轉變正在減少更具社會吸引力的地方性內容的數量。

 

迄今為止,媒體巨頭對收購電影院的興致不高,而是運用串流媒體平台來發行與上映電影,這個管道也在疫情高峰期間證明了它的無窮潛力。

 

  傳統電影公司的系統與當今的串流媒體有許多相似之處,但也許更合適的歷史對照並不是好萊塢的鼎盛時期,而是電影公司崩潰後帶來的後果。隨著傳統電影公司的產量減少,新授權的電影院要求產出更多影片,使得埃文‧萊文(Irving Levin)這樣的角色開始介入以滿足市場需求。電影歷史學家彼得‧拉布扎(Peter Labuza)指出,埃文從B級電影起家,隨後創立了電影發行公司「Filmmakers Releasing Organ」(FRO),並「利用獨立製片人與電影明星來保護公司計畫」。

 

  其中最著名的是演員兼導演艾達‧盧皮諾(Ida Lupino)的案例,當時她的獨立製片公司「Filmmakers」急需一份可靠的發行協議,於是選擇在FRO旗下發行。與此同時,萊文說服了電影院在盧皮諾的電影開拍以前入股,以早期投資換取獨家發行權。由於市場對新電影的需求,以及避免被傳統電影公司干預,眾多戲院老闆簽署了這些「上映保證計畫」,但正如拉布扎所言,該計畫「越來越像一場龐氏騙局」。

 

  然而,在盧皮諾離開「Filmmakers」後,電影的品質隨之下滑。接著,萊文不但轉型面向年輕客群的「高噱頭與速食性」電影,他還開始收購未參與製作的電影,以吸引更多電影院與其簽訂合約,並邀請一些業主加入「諮詢委員會」來挖掘電影創意,拉布扎寫道:「正如萊文和其他人所說,電影的短缺使他們把自身行為合理化,一切都是為了讓觀眾有更多的選擇。」

 

  如果把「諮詢委員會」換成「演算法」,你就能清晰看見當今串流媒體公司的戰略。拉布扎把萊文的FRO與亞馬遜(Amazon)相提並論,他寫道:「亞馬遜藉由製作史派克‧李(Spike Lee)、詹姆斯‧格雷(James Gray)、吉姆‧賈木許(Jim Jarmusch)和朴贊郁等知名導演的電影來吸引消費者……但在打響名聲後,亞馬遜迅速把重心從電影院轉向訂閱服務,並減少在知名導演身上投資。」

 

  《華爾街日報》寫道:「串流媒體……渴望以穩定的電影和影集產量吸引訂閱者,滿足訂閱者需求使其願意每個月繼續付費——每個月的訂閱費大約等同一張電影院門票。但從公司與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每部電影好壞的重要性也都降低了。」

 

  根據安培研究公司(Ampere)的數據報告發現,消費者對「Netflix的原創電影失去興趣的速度遠快於大型電影公司發行的電影」,Netflix原創電影的觀眾分數平均為59.1分(滿分100分),影評人分數平均為54.4分,是所有競爭對手之中最低分的公司。相比之下,迪士尼的觀眾分數平均為70.3分,影評人分數平均為66分;Netflix還輸給了索尼、環球、福斯、華納兄弟和派拉蒙。

 

Netflix的原創內容並不是以人物塑造或電影節奏為基礎,而是以使用者資料為基礎。

 

  這些分數是串流媒體巨頭將創意貶值的自然結果:他們盡可能把製作過程自動化,但這麼做往往只會把創意的火花熄滅。評論家裘蒂‧伯曼(Judy Berman)在《The Baffler》一書中指出,網路與其帶來的「串流真空」正緩慢地扼殺B級電影,也就是那些被午夜時段觀眾所喜愛的「破舊但創意驚人、偶有亮點的藝術作品」。換句話說,不僅是《洛基恐怖秀》的創作者正在受苦,在這場串流媒體戰爭中,所有創作者都失去了影響力。

 

  隨著電影產業更專注在系列大片與熱門IP,創作者的價值已經被貶值。在這場戰爭中,迪士尼等電影公司(尤其是旗下的漫威Marvel電影和影集)要求免費重寫或改編,並大幅削減電影開發的預算。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傳播學教授夏烏娜‧基嫚(Shawna Kidman)指出,漫威很少開發它沒興趣製作的電影,這限縮了傳統的電影開發計畫,並消滅了未製作劇本可能帶來的收入;系列電影也催生了電影「編劇室」的誕生,迫使一個編劇團隊在一個「擴展宇宙」裡一口氣想出很多部電影。

 

  現在還有工作的創作者往往受制於影迷和演算法,編劇兼導演凱瑞‧福永(Cary Fukunaga)在訪談中透露,Netflix的原創內容並不是以人物塑造或電影節奏為基礎,而是以使用者資料為基礎,這種做法彷彿在警告編劇:「我們根據數據得知,如果你們這麼做,那就會失去這麼多的觀眾。」這種對待創意的態度就像是一間沒有靈魂的公司說出的胡言亂語,似乎不可靠或完全被操縱的「數據」比真人創作者更為重要。然而,訂閱者需要更多內容,而串流媒體需要更多訂閱者,於是正如萊文過去所做的,這些高層堅持認為,為了達成目的這些手段很合理。

 

  當前的產業趨勢不只是編劇受害,而是所有的創意工作者,品牌、角色或噱頭比任何東西都更重要。Netflix長期以來的政策也讓攝影師很頭疼:由於對4K解析度的嚴格要求,Netflix拒絕在原創電影使用廣受歡迎的ARRI Alexa相機,他們不但沒有聽從專家建議,反而推出了一款被稱為「Netflix相機」的新產品。創意工作者與影評人經常抱怨4K解析度的嚴格要求,因為這使Netflix的原創電影畫面看起來單調且空洞,許多對經典電影致敬的Netflix原創電影,最終都呈現出這種感覺:一幅想模仿真品的廉價贗品。

 

  觀眾很容易認為全都是Netflix的問題,但其競爭對手也同樣表現出漠視電影品質與觀眾的態度。觀眾對於Amazon Prime Video介面難用、漏洞百出、難以播放影片等問題抱怨已久。這個平台的架構非常混亂,觀眾唯一的選擇方式是搜尋特定電影名稱,而不是直接瀏覽頁面。粗糙糟糕的使用者介面表明,對於規模龐大的亞馬遜集團(在2020年初市值達到了一兆美元)來說,使用者介面並不重要(至少優先順序排得很後面)。此外,對於Disney+這些新加入戰局的串流媒體,也正在盲目地挖掘現有IP,來擴展自家品牌的原創內容。

 

  觀眾有必要提出質疑,我們究竟在這前所未有的眾多選擇中得到了什麼?是有價值的創意團隊製作的驚心動魄、啟迪人心的電影?還是它們其實只是拿來充版面的平庸內容,只為了吸引觀眾續訂?

 

 

原文出處:Js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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