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錢買得到幸福

最新研究發現,無論是把錢花在購買經驗或物質上,兩者結果並沒有顯著地差異。

 

  「如果你把錢花在購買經驗而不是物質上,你會感到更快樂!」這句話是維珍集團執行長理查‧布蘭森(Richard Branson)在推特發表的觀點,而這種見解也符合其中一種廣為人知的幸福研究結論:「物質提供的幸福感來得快去得也快,因此人們應該著重在追求經驗。」

 

  但是,匈牙利一項最新研究發現,這兩種消費結果其實沒有顯著差異。而當你越思考這件事時就會發現,經驗與物質之間的區別似乎有點模糊,因為許多購買行為很難被歸類成其中一種:例如書籍很明顯是一種物質,但當消費者購買並閱讀後,它同時也能帶來心靈上的提升,那它該算是哪一種消費方式呢?如果再仔細觀察這個問題,你會發現這種情況適用所有事情。

 

  舉例來說,購買跑車被視為典型物質主義者的消費行為,他們相信跑車可以帶來幸福;而相較於那些更傾向購買經驗的消費者,他們更可能選擇花費相對較少的金錢,與親朋好友去旅遊度假。但是,購買跑車的人難道沒有買到經驗嗎?試想一下,他可能會在開車兜風途中有所見聞,或是與旁人談論新車而得到不同體驗。相反地,選擇度假的人看似摒棄了物質,但他們也是在挑選各家飯店和規劃旅途上想吃的飲食之間購買物質,無論怎麼說他們的經驗同樣來自物質。

 

問題的重點不在於購買經驗或物質,而是消費考量的優先順序。

 

  所以問題的重點不在於購買經驗或物質,而是消費考量的優先順序。由於跑車買家用物質來考量經驗,因此錯誤地追求了經驗方式。他們希望藉由跑車擁有快樂,並得到「可預測且連貫」的日常體驗,但快樂的運作模式並非如此:如果選擇度假的人很開心的回來,那是因為這趟旅行達到了預期,接著把旅程化為美好回憶,並在記憶裡不斷去蕪存菁直到完美;而如果這趟旅行非常糟糕,那麼它也可以變成另一種有趣或特殊的經驗。因此,若跑車買家也想擁有「不可預測和一次性」的經驗(例如與朋友相約一趟公路旅行),那麼他也能得到相等的幸福機會。

 

  另一個最近的研究結果印證了這個觀點:如果人們先為房間裡有情感牽掛的物品拍下照片,心理上會更容易將房間整理好。因為當人們知道他能透過照片來回顧過往回憶時,就更有意願丟棄或賣掉舊的物質。

 

  真相是我們所做的正如山姆‧哈里斯(Sam Harris)在《Waking Up》一書中解釋的那樣,一切最終都是人類有意識地操縱取得經驗的方式。因為沒有任何人購買物質而不去考量它能提供的感受,無論追求的經驗是為了解決飢餓難耐的痛苦,又或者是單純想擁有昂貴的裝飾品。

 

 

圖片出處

freestocks.org@flickrSchicksal

 

你可能會喜歡

媽媽活著,一直活著:《海瑞塔‧拉克絲的不朽生命》

波斯「山海經」:想像不存在的奇妙物種

不,你不需要整形,只需要自拍時把手機拿遠一點

孤高的基督與墮落的撒旦:從心理動力透視 Lars von Trier《撒旦的情與慾》之親密關係